今天刊於《明報》世紀版的文章,關於深水埗重建區的最後留守戶黃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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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梁文道的文章〈要抬黃乃忠,就連我們一起抬):
我們的唐吉訶德——黃乃忠
文:董啟章
黃乃忠不是唐吉訶德,他沒有把風車幻想成大怪獸。他要挑戰的,大是真的大,怪獸也是真的怪獸。但黃乃忠跟唐吉訶德的確有點像,都是那麼的傻,那麼的固執。這樣的人定必會受到世人的誤解,甚至嘲笑。但我肯定,黃乃忠一點也不在乎。人如其名,對自己的信念,對人,對物,對地,就只一個「忠」字。
這裡是叫做K20-23的重建區,跟著名的灣仔H15一樣,感覺像「H乜N物」的流感代號,聽來帶點威脅性。事實上,這是深水埗福榮街和興華街的交界。晚上的街角異常冷清,街上的樓房已無人跡,門閘皆貼上「政府物業/不得闖進/如違送官究治」的警告字句。街坊盡已被迫遷走,獨守空城的,現在只有新忠花店一戶。進入唐樓地閘,拾級十餘,便可直達店門。閣樓樓底很低,單位狹長,容量卻比想像中大。花店並無鮮花,做的是舊式慶賀花牌。這是跟舊香港民間生活緊密相連的行業。店內整齊擺放著製作花牌的物料,現成的部件和字樣等等。這些不應叫做「生財工具」,而是「生活伙伴」,也是一個傳統手藝師傅的「生命組件」。生活和幹活有機地融為一體。
店內可見貓隻三。兩隻在籠裡,一隻自由活動。籠子新淨舒適,糧水充足,充分做到以貓為本。貓兒都漂亮靈動,是店主黃生在重建區裡救回來的流浪貓。救回貓兒,先帶去看獸醫和做絕育手術,然後長期撫養,細心照料,讓牠們心神安頓,重建對人的信賴,為牠們覓得新主人作準備。新忠花店變成了貓兒的遷徙過渡中心,如是者救貓十數。有人可能會覺得只是小貓一隻,何必如此勞心勞力?愛貓人黃生卻說:也是一條生命。人對貓尚能如此,人對人卻為何可以毫無同情之心?
我面前的人叫做黃乃忠。他的眼神是那麼的溫和,笑容是那麼的安定,完全不見抗爭到最後的激憤。鼻樑上的舊金屬框眼鏡,鏡片朦朧,左右兩邊不對稱。他的年紀大概只比我大十歲左右,但卻讓我想起我父輩的香港人,憨厚,勤奮,知足,輕利重義。黃乃忠說話謙和,不像個幹粗活的人,但由於不擅言辭,表達情切,有時會答非所問。這樣的一個純良小市民,要面對迫遷和法律訴訟的壓力,背後的精神折磨可想而知。黃乃忠不但繼承了父親留下來的花牌生意,也繼承了舊香港人的美好素質,也即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他在重建區留守到最後,為的不是自己,而是為街坊討回公道,也是為了將來所有面對重建的市民。
我聽黃乃忠細說他和街坊們的故事:二零零四年四月,政府宣布開展K20-23重建項目,並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行把重建區收作官地。二零零六年七月,房協向二十多戶不肯開價的街坊發出律師信,警告將會控告他們非法霸佔官地。街坊認為金錢不能解決重建帶給他們的困難,也不接受房協動輒訴諸法律的強橫手法。以黃乃忠為例,他經營的花牌業務在店鋪面積、位置、交通運輸方面也有特定要求。房協並沒有在搬遷問題上提供足夠協助,強調只能以金錢解決問題。可是,街坊關注的從來不是賠償金額的多少,而是生計的持續和社區關係的維繫。二零零七年七月,街坊們舉辦了極富創意和生活感的《重見.重建》一家一畫街頭藝術展,記錄多年來在區內令人難忘的生活經驗,呈現出重建區街坊積極快樂的面貌。這一系列的藝術行動,超越了地區抗爭的意義,而代表著普遍而珍貴的民間生活情懷和智慧。這就是大家致力保存的社會共同資產。與此同時,街坊也向政府提出了具體可行的「留低方案」,表明如可留底可以不要賠償,以及金錢不能取代社區生活的立場。
結果政府對街坊的訴求充耳不聞,「留低方案」未被接納,而餘下的街坊陸續被傳召上庭面對審訊。訴訟費用的巨大和法律程序的繁複,讓留守家園的小市民處於劣勢,戰無不敗。據街坊研究所得,由於此項目屬於前土地發展公司留下來的項目,所以必須依據舊有的《土地發展公司條例》執行,而此條例的第15條中,訂明在項目向行政長官提出收地並獲得批核之前,有關部門必須對重建為該區街坊將會造成的影響作出評估。核心問題是,根據街坊提出的證據,當時政府並沒有做到符合法例要求的水平的評估。政府既然沒有遵從條例規定,收地因此便是違法的。這個理據在零八年八月十一日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先生代表黃乃忠在法庭上提出,但未獲法官接納。在法庭未發出判令之前,房協對留守街坊的態度突變,同意以較合理的賠償與街坊達成和解。街坊原本堅持共同進退,但黃乃忠體會到街坊各自的家庭困難和心理壓力,力勸大家接受賠償,由他自己獨力戰鬥下去。街坊們最後唯有簽下和解協議。個人選擇自必受到尊重,但當中的自責和沮喪之情,肯定不是任何金額的賠償可以彌補。黃乃忠決定獨力承擔的不只是全部街坊的訴求,也是就市區重建的不合法、不合理也不合情的手段作出控訴。假若他的訴訟証明政府收地前沒有依法進行評估,立下案例,將來在進行重建項目之前,政府便必須首先全面評估街坊所受的影響,並提供有效的協助,然後才能收地。以一己之力為日後的公眾利益開路,這重擔是何等的巨大!這是一個普通小市民能承受的嗎?敗訴的判令發出之後,黃乃忠甚至不敢告訴街坊,害怕他們失望,也害怕他們會擔心他。他就是這樣的一個關顧別人的感受多於自己的感受的人。
說到「官逼民反」似乎太誇張,但特區政府近年在市區重建過程中毫不體恤街坊的鐵腕手段,卻肯定產生了催化地區抗爭運動的「反效果」。政府自己為自己製造障礙,大概是始料不及。高官的一貫思維是:市民也是沒有意志、情感和思想的經濟動物,可以用威迫和利誘兩招就打發掉。這就是「一切用錢解決」的邏輯。官員們抓破頭皮也不會明白,為何會有這樣的刁民或傻佬,對強權和金錢毫不動容。換個角度看,這個「反效果」其實也是「正面作用」,也就是一次持續而深化的市民自覺意識的冒起。市區重建不但是資源分配的問題,也是個價值轉移的問題。現在市區重建的方式,徹底摧毀舊日以「人」為核心的價值觀,代之以以「金錢利益」為本的價值觀。而像黃乃忠一樣被迫覺醒的小市民,一旦覺醒了就會堅持到底。為公義的信念是最強大的信念,因為它超越了私利和一切現實考慮。它賦與人大無畏的勇氣。而黃乃忠不是單人匹馬的。他是個人,也是眾數。為了各自的原因而遷出的街坊,並不會就此屈服和放棄。他們從沒離開,一直每星期開會跟進事件。他們永遠是黃乃忠的後盾。
事情不得不事先張揚。黃乃忠跟房協的官司雖然敗訴,但依然尋求上訴機會。房協作好兩手準備,一方面催促黃乃忠開出和解條件,放棄上訴,另一方面卻已報請執達吏進行收樓。街坊和義工們不忍黃乃忠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也擔心他的鋪子被沒收後會生活不繼,力勸他在這不得已的情況下再三考慮。黃乃忠唯有無奈地向房協提出由律師建議的和解條件,前提是對方必須確認知悉他始終不改的反對立場。黃乃忠特別強調,如果最終達成協議,他會把因此而額外得到的賠償捐出,作為支援重建區和救貓工作的資源。可以想像,如果去到破門入屋把黃乃忠強行抬走的階段,媒體上可能會連帶出現對他的種種抹黑,諸如「貪得無厭」、「坐地起價」之類的。如果稍有反抗,甚至可能會來個襲警的罪名。這些對付抗爭者的手法近年屢見不鮮。黃乃忠剛向高等法院正式提請上訴,卻於這段期間接到漁護處上門調查的要求,原因是有人投訴他虐貓!投訴者是誰和上門調查的目的,昭然若揭!
黃乃忠是我們的唐吉訶德。他的行事完全違反我們的城市金錢至上的現實原則。但誰說香港人只懂向錢看?黃乃忠和一眾爭取留低的街坊所代表的,不就是另一個香港,另一種香港人嗎?黃乃忠其人其事,既平凡又不凡,而且都有說出來的必要。大家都說黃乃忠,他瘦削的身影就會變大,風車也就不能那麼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