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天道與人治:自然進程與社會進程 3/8

學宜說:「我想再說說赫胥黎的進化與倫理對立的看法。事實上,當中存在的不是一個天道與人治對立的二分法,而是一個三分法,也即是:自然進程、人為進程和社會進程。自然蠻荒世界,遵從的是自然進程,也即是無約束的物競天擇。人為進程,就是赫胥黎所用的園藝比喻,意指一個人為的選擇過程,分別只是由人擇代替天擇,但生存競爭的本質依然存在。到了第三個社會進程,才出現所謂道德倫理,也即是盡量減少甚或消滅競爭,以求維持整個社會的和諧和穩定。赫胥黎在這裡談論到人類特有的本能,也即是互相模仿和互相認同的欲望。這種欲望導致人與人之間能產生同情和同理心,進而出現合群的觀念和社會制度。注意,他是以本能來解釋人類社會的形成的。所以,社會進程其實也有自然基礎。道德的出現並不如想像中跟自然完全對立。這樣說來,人類的本能就同時存在兩種相反特質。用嚴復的語彙,一是自營,一是公心。自營這個本能是以悖論的形式表達的。人類有自營的動力才能成為今天這樣成功的物種,但自營太過卻會損害人的群體利益,也到頭來損害了個體利益。不過,反過來說,自營的本能不足,又會導致物種的生存鬥志的低落,最終甚至會走向衰亡。(這正是赫氏對逃避生存競爭的出世宗教思想的批評。)相對於自營,公心的本能卻沒有同樣的雙重性。人類互相模仿和認同的本能只愁不足,不愁太多。這樣去理解自營和公心的差別,也可以引申到天道和人治,或者進化與倫理的差別。前者是雙重的,既可促成也可毀滅的,是沒有道德可言的。用老子的說法就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後者卻擁有絕對價值,是絕對地正面和正義的。我認為,如果二者之間有所對立的話,它們的對立點應該是在這裡。所以,對赫胥黎來說,不存在道德或者公心過強的問題。而在嚴復的理解下,『群』的理念也擁有絕對的正當性。嚴復主張的群,兼具向外的意義和向內的意義。向外的意義,正如剛才阿力所說,是鞏固國家的力量以抵抗外敵;向內的意義,是團結不同群族,不主張反清排滿。有人會認為赫胥黎的理論會導致國家主義,而從嚴復的主張看來,的確有這樣的傾向。雖然從特殊的歷史情境判斷,這種國家主義在當時是有合理性的,但我們也要問,這些思想對今天的我們有何意義。我們今天讀赫胥黎,讀嚴復,其實是想借他們的理論,去定義自我和群體的關係。我們如何去區分,在怎樣的情形下,過度強調克己和公心會導致個人自由的約束和集體主義的出現?又在怎樣的情形下,我們必須警覺過度膨脹的個人主義,會導致社會責任感的衰減?這是個很解決的難題。
「我暫且把這個難題擱置,嘗試轉換不同的切入點。當我把赫胥黎的三分法跟阿蘭特提出的行動生活的三個層階並置,我驚訝地發現,兩套觀念間有一定程度的比擬性。阿蘭特的『勞動』(labor)、『製造』(work)和『政治』(politics),跟赫胥黎的自然進程、人為進程和社會進程,在區分原則上非常接近。勞動就是人面對自然狀況的生存鬥爭,依賴的是自己的身體;製造就是人自力經營的器物世界,靠的是技術和工具的運用;政治就是眾數的人聚集在一起共處的方式,建基於道德行為的規條。我懷疑這種三分法有更深的歷史淵源,是西方人看待自身與自然的關係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嚴復把赫氏的社會進程或領域譯作『群』,跟譯society這個字一樣,但考查赫胥黎的原文,用的幾乎都是polity而不是society。事實上赫胥黎較少用society而較常用polity。這一方面說明了他心目中的群體乃政體的意思,另一方面會否也暗示了他跟斯賓塞的分歧,也即是他並不重視或認同斯賓塞用以跟政權對立的『社會』?我們都知道,西方現代社會源起於市民資本階級跟皇權的鬥爭。無論如何,polity一字跟阿蘭特用的politics更為接近,兩者的比較就更直接,分歧也更鮮明了。赫胥黎的polity要求的是克己合群,去除自營自利的私心,以顧全集體的益處為最高的道德原則。相反,阿蘭特的political realm所講求的眾數,並不是指一個一致的集體,而是尊重各有不同的觀點和特質的共同空間。在這個共同空間內,每一個人也能自由地表現自己,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爭取他人的支持。這當中存在良性的競爭,個人的獨特性也因此不會受到壓抑,相反卻得到彰顯。阿蘭特的公共空間聽來似是天方夜譚,有強烈的理想主義成分。從政治理想的角度來說,阿蘭特的politics具有開放性和行動力,而赫胥黎的polity卻和諧而欠缺生氣,如果推論過度,甚至會變成集體主義或者國家主義。把阿蘭特與赫胥黎並置,可以顯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對自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