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

偷運自己

關於我寫網誌的事,練仙搬出《蝙蝠俠》電影裡的小丑來,說出了那意味深長的話:When you're good at something, never do it for free. 這說明了,小丑不是一個藝術家,而是一個生意人。當然,練仙肯定是一番好意,背後的信息是:文章有價。我卻是無可救藥地認為,文章無價。在兌換金錢方面,寫網誌和寫小說沒有分別。所以我要跟小丑唱反調:When you're good at something, you will do it even if it is for free. 當然跟小丑作對並不會自動讓我變成蝙蝠俠,但所有的「俠」也是這樣的不懂計數的傻瓜吧。
事實上,我開這個網誌的目的就是瞞著自己把自己正在寫的小說逐點偷運出去,像自我盜版似的跟有心人分享。我幾乎抵擋不住把寫好的四十幾萬字也貼上來的衝動。這種行為俗語叫做「倒米」。簡單點說:I don't care a damn about how much money I make by writing. Anyway, it has always been near to nothing. 所以,收取稿費和版稅只是為了社會公義,即確保出版社的責任和作者的權利,但於我個人的實質意義近乎零。老實說,這樣的一種跟金錢無關的感覺也真是幾free的。
也許自我揭露的衝動是出於孤寂。我反對把寫作視為溝通,不過,如果勉強用溝通的比喻的話,寫長篇小說就像向宇宙裡可能不存在的外星人發射信號一樣。你永遠不知道信號何時抵達,或者會不會抵達,更不會知道甚麼時候得到回應,或者會不會得到回應。又或者以光年的長度計算,聽來是個頗為優美的比喻,但事實上卻頗為可怕。所以,我們期待此刻說的話立即就有人聽到。即時通信當然又是另一個迷思。
怎樣也好,當我自我中心到以為自己今天想到寫到的任何瑣碎事也重要到想立即就有人知道的程度,我就唯有涉足寫網誌這樣的勾當。
遵從練仙的忠告,我說了上述說了等於沒說的無聊話。事實上我想說的卻是這兩天在聽Tom Waits的感受。不,不是我的感受,而是我的人物聽和唱Tom Waits的感受。除此之外,還有他們聽音樂,看畫,讀書的種種感受和見解。這些,也許改天再說吧。暫時就只分享Tom Waits的一首歌 "Tom Traubert's Blues"。在《學習年代》裡,為了慶祝老鬼的生日,中在葡國餐館的表演裡唱了這首歌。可以到下列的link,找大碟 "Small Change"裡面的這首歌,有Tom Waits的現場演唱錄影。
http://www.tomwaitslibrary.com/lyrics-by-album.html
動聽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