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起源為何?阿芝說是愛,而中說是性。當然,兩者可能是同一點的一體兩面。
根據阿芝的「學習年代」報告,當年的「燃燒的綠樹」讀書會討論過《天演論》。有趣的是,他們討論的不是達爾文的《物種源始》,而是晚清嚴復的《天演論》。我們都知道,嚴復的天演論並不等於達爾文的演化論。《天演論》譯自赫胥黎的《演化論與道德倫理》。首先,赫胥黎雖然是達爾文的大力宣揚者,但他對演化論的看法跟達爾文不盡相同。而他把演化論跟道德倫理連繫在一起思考的方式,也是達爾文所沒有的。再者,嚴復譯赫胥黎除了在行文上自由發揮,採用古文的修辭方式,並且加入大量中國故實,他又根據他更崇拜的社會學家斯賓塞,在譯文後的按語中對赫胥黎作出了質疑和批評。可以說,《天演論》是譯也是作,是嚴復綜合了赫胥黎、斯賓塞和中國傳統學說(特別是易學)所自創的思想體系。如果說演化論是純粹的自然科學理論,那天演論便是以科學為基礎的社會論、道德論,甚至是宇宙論。天演論的「天」既是自然,也是「天道」,也即是自然界與人類社會運行的總原則。讀《天演論》,必然會在科學理論之外旁及政治、社會、宗教和道德的討論。
讀書會的成員似乎也採納了嚴復的方法,在達爾文演化論的科學基礎上,自行發揮,提出了人類的多重起源的觀點。人類這個物種的出現不但有一個生物學上的起源,也有一個(或多個?)人之為人的文化上的起源。人類跟所有生物一樣也只是一個物種,但人類又跟其他生物不一樣,有自身人為創造的世界,也即是人的社會、文化、道德和器物世界。這後一個(或多個)源始起自何處,說法不一,但大家也認同那是在演化論的原理下發生的變異。也即是說,某些變異因為更有利於人類的適應與承傳,而保留下來,並且擴展為人類的普遍和共同質素。
阿芝是這樣說「愛」的:在生物學和考古學定義下最遠古的人類身上,假設並未存在「愛」,這樣的人類只是自然界芸芸物種之一。就算智力和能力較高,那樣的動物性的人類還未能稱之為人。動物性的人跟所有動物一樣,為了繁衍的需要而交配,而結伴,但是有一天,一個雌性人類和一個雄性人類在生存和生育需要以外,彼此產生了依戀和不捨的感受,而這種感受甚至比所有其他因素變得更加強烈,到了不惜為了對方的安危而犧牲自己的程度,這一刻就是「愛」的誕生,也就是「人」的誕生。也許,阿芝這樣去理解愛,是為了解釋自己對花的不尋常的感情吧!
至於中說的「性」作為人類的起源,當然不是指生物為了繁衍承傳的性,而是「為性而性」的性。這也不無道理。在生物之中,大概只有人類會為了非繁殖的原因而進行性交。而非繁殖原因,包含為愛而性和為享樂而性。隨著避孕技術的發達,和男女社會關係和性觀念的改變,非為生育的性成為了性行為的主要動機。在同性戀的情況,性更加是跟生育毫無關係。這樣的性是人類所獨有的,也是人之為人的一大特質,難怪中會以此定義人類的起源。就中自身的處境,縱使她順從的是異性戀的關係,但她無法進行生育的身體,也決定了她對性的態度。當然,說到愛,她是認同阿芝的觀點的,但她更大程度是渴求被愛,而較少想到為愛犧牲。而她又因為太渴求成為女性,而對肉體的關係特別重視。她說:試想想,在生物之中,只有人類有色情這回事。色情一般是被鄙視的,被認為是獸性的,不合符人類道德的。但野獸根本就不懂得色情。色情,為性而性,是人類跟野獸的重大分別。我不是說色情很高尚,我是說,我們不能否認,性享樂是人之為人的一大特質。這樣說無關乎道德。
阿力的觀點也十分有意思。他認為人類的起源是「歷史」的出現。所謂「歷史」即是歷史意識和據此作出的歷史敘述。如果說人跟動物的分別是時間感和記憶所構成的自我意識,由眾多個別的自我意識所組成的共同意識,就是歷史。「歷史是人類的起源」是個很有趣的說法。一方面,歷史應是記述人類記憶中過去的事情,並追溯這些事情的起源,但這記述和追溯的舉動本身,卻又見證著人作為有歷史感的動物的誕生。這當中有一個弔詭之處——歷史追溯起源,起源卻在歷史的追溯中。無論如何,這也跟人的時間感有關,而且不是單一的個人的時間感,而是人類代代承傳的超越個體死亡和世事無常的時間感。那是人作為一個群體的延續不斷的時間感。
個體和群體的對立顯示出阿志和阿角的思想分歧。阿角認為自我意識才是人類的源點。意識到自己跟他人和跟外物的分別和限界,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到最終也是孤絕的,不能分享的,意識到自我生存在他人的獨裁之下,苦苦掙扎也難達到本真和自由。阿角對自我意識的理解是比較負面的。阿志卻認為,自我意識必然附帶群體意識。知道自身與他人之別,即察覺到他人的存在,和自身與他人必然發生的關係。為自我個體的存活而掙扎,是動物本能,為群體共同的存活而貢獻,甚至於壓抑自我的欲望或犧牲自我的利益,才是人之為人的要素。阿志師法漢娜.阿蘭特,主張人類的首要定義為政治,近似於天演論中的「群」的觀念。人類就是政治的動物。所謂「政治」不是指政權和政制,而是人類共同的公共生活的總稱。人之為人,就是共同生活的人。沒有人能孤立生存的。
回到《天演論》的討論上去,涉及的就是群和己的關係。赫胥黎主張的是天道(自然規律)和人治(人為法則)的二分法,人類通過自然演化而出現和承傳,在這基礎上建立了人為的文明社會,但文明的本質卻是約束人在生存競爭下自利和自營的本能,通過道德來維繫群體的存活。所以,天道和人治是互相對立的。天道就是野性的大自然,人治就是經過精心整理的花園。花園疏於整理就會荒廢,回復到天道的狀態。不過,嚴復雖然同樣重視「群」,採納的卻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斯賓塞的觀點。斯賓塞認為演化論(天道)適用於一切情景,包括人為的文明社會。所以他反對任何約束和限制,認為只要放任自營和自利,發揮「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原則,人類社會自然會達到最理想的狀況。社會達爾文主義合理化了社會上的剝削和國際間的侵略,早已受到批判,但嚴復採用這樣的觀點,也有其歷史原因。
讀書會青年的爭論點,是自然科學法則和人類社會法則究竟能不能互相等同?人類文明究竟是順應自然的,還是違反自然的?天擇和人擇之間究竟是同質的、順延的關係,還是異質的、悖反的關係?特別是在我們的時代,人類已經能夠通過科技去改造自然,甚至是創造自然。生物科技和數位虛擬世界標誌著,人類以第二自然去取代原來的自然的試圖逐漸得到實現。非常弔詭地,人類在自我創造中不自覺地剷除了自身的根源,也即是作為一個物種跟自然的原初關係。這樣做事實上就是改變了人之為人的定義。去除根源,也即是否定歷史。很奇怪地,當第二自然完全取代自然,原屬人為事物的記載的歷史也將消失,因為歷史的根在於追溯起源。而人類的起源,不在自然界也不在人為世界,而在二者的交接點。這交接點也許不止一個。它可能是愛、性、歷史、自我、群體,或者是語言。
我讀著阿芝所整理的讀書會報告,看到這群青年熱烈討論著如此深遠而又根本的問題,心裡異常感動。幾年後的今天,他們投身到本土的抗爭行動裡,但他們的閱讀和思考,卻超越了狹隘的地區主義,而涉及整個地球和人類狀況的層次。這不就是晚清時期的嚴復和康有為等人的宇宙論式的恢宏視野嗎?不過,看見阿芝,我又不期然為她擔心。她所決心去愛的花,我的孩子,就是那樣的一個站在自然界與人為世界的交接點的人。那樣的人還不知何謂愛,也未懂性,沒有時間感和歷史感,困在矇矓而固執的自我裡,完全沒有群體觀念,萌生語言卻未能把握命名和溝通。他是太初醒來的第一個人類,孤身被抛擲在茫茫曠野裡,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世界不是為自己而存在。他就是人類這個物種的源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