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文學是要「館」的!—— 創設香港文學館的想像

編按:西九文化區十年擾攘,又去到發展的臨界點。最新一輪公眾諮詢7月開始,踏入具體規劃階段,但這個「綜合」文化藝術區,並無文學—此一藝術形式中關鍵部分—的影踪。明天立法會開展西九公聽會,蒐集民間意見,文學界人士亦開始議論,其中董啟章率先倡議文學館的建立,提出對館之外在面貌及內在精神的想像。相信文學界將陸續就成立文學館一事表達更多想法。

文:董啟章

文學一向給人的感覺,是非常個人的事。作家躲在家裡寫,讀者躲在家裡看。就算作家在咖啡館拿著墨水筆寫稿,或者讀者在火車上翻著小說,都是獨處的場景。文學超越個人層面,把不同的獨處者連繫在一起的,就只靠印在紙上的文字。所以,文學似乎就只是發生在文字裡的事情。而文字只是符號,是極度抽象的東西。文字沒有空間和時間的實質,但也沒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文字包含一切,卻又彷彿在一切之外。文字無所不在,又彷彿並不存在。以文字為材質的文學,可讀性高而能見度低。
是以在旅行的時候逛外地的文學館,感覺相當奇特。我們發現,抽象的文學被「物質化」了,私密的寫作和閱讀被「公共化」了。我們發現,文學是需要實質載體的:稿紙、墨水、鋼筆、文具、桌子、印刷品、書本。我們發現,文學是在具體的空間裡(書房、建築物、街道、城市、鄉村、山林)產生的。文學不但發生在作家的生活裡,或者在讀者的生活裡,更加是在各個時代的所有人的共同生活裡。在一所文學館裡,作家的個人存在,和時代的共同存在,同時以實質的方式保存下來,再現出來。

文學為甚麼要「館」?文學要怎樣的「館」?

把文學以一個「館」的實體呈現出來,有不同的層次和形式。最常見的是作家故居,或以作家為主題的文學館,例如魯迅文學館、歌德故居。這類文學館發揮著歷史保存和作家紀念(崇拜?)的性質。較整體性的文學館,除了資料整理和保存,更扮演著文化甚至是國族身分建構的角色,例如北京的中國現代文學館、台灣台南的國立台灣文學館。文學館絕不是時間的凝固,文物的防腐,更加不是對過去時代的懷舊。一所真正有意義的文學館,是現在式的,甚至是未來式的。它通過文學,建構今天的意識,和明天的願景。文學館要實現的,就是把文學從抽象、個別、零散、靜態和隱蔽的狀態中提拔出來,還原、彰顯和發揚它本身就具備的歷史性和公共性。

文學作為藝術

文學是藝術。這樣說好像多此一舉,但我們竟然還要這樣去說明!我們的社會不太記得(不會從不知道吧?)文學是藝術,是傳統藝術形式中之一大範疇。西九文化藝術區談了十年,幾乎沒有人想到,當中應該有文學的席位,甚至連文學人自己也沒有意識到!過往的西九討論,以至今天的西九計劃中,文學的成分近乎零!把文學從藝術中排除,或至少是遺忘,是不可思議的。西九文化區是個綜合文化藝術區,當中如果沒有文學的角色,肯定是個巨大缺失,有損整個計劃的完整性。文學參與西九的最適當方式,是香港文學館的創設。這是我們重新全面認識藝術為何物的第一步。文學館的設立既為文學,也同時是為了藝術的整體,為了對藝術形式之間的關係有更整全的理解。

文學作為視覺藝術

這當然可以指,文學館的展覽和陳設方式具有視覺藝術的觀賞性。館藏品展覽和其他文學展示形式應該更具創意,在重視知識性和資料性的同時兼具視覺上的藝術性。文學的視覺藝術性,也見諸文學出版物的設計,以及文學與視覺藝術的跨媒體創作。近年本地漫畫與文學的跨界創作便是上佳的例證。不過,文學作為視覺藝術更重要的意義是,文學館此一形式賦與了文學更高的「可視性」或「能見度」(visibility),有助於建立文學的公共形象和公共性質。

文學作為表演藝術

跟表演藝術相比,文學創作的方式是靜態的。不過,文學從來不止是紙張上的文字。寫作本身就是行動。從寫作到發表到出版到相關的活動,文學其實也是動態的,是介入公共世界的方式。文學活動中的詩朗誦具有表演藝術的性質,是即時和即場的發生。要作家即席表演寫作可能有點誇張,但作家舉行演講卻肯定是創作外延的演示。至於文學與表演藝術的跨界合作更加是源遠流長,例如戲曲和話劇便是與文學互為表裡。而如果把表演藝術理解為行動的形式,文學館也就成為了文學行動的舞台。當作者、讀者和各種形式的參與者會聚於一個舞台上,公開而活躍地進行創作、欣賞、分享、交流,便賦與了文學廣義的表演性。

文學作為建築

文學館當然必須是一座建築物。建築物本身也可以是一件藝術作品。文學作為建築的意思,有實質和象徵兩方面。實質方面,文學館除了是一個進行文學活動的實際場地,它的相關功能也有助確立和開拓文學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從文學館衍生出來的,是生產、出版、傳播、教育、研究、翻譯、保存等物質條件的鞏固和改善。象徵方面,文學館可以成為一個精神地標,具指向性地建構本地的文化身分。建築乃人類用以庇護、棲居和承傳的人為創設物,文學作為建築在文化層面上具有相同的意義。

文學作為歷史

文學是廣義的敘述。無論任何文學形式,總合在一起就成為了敘事。無論任何題材和取向,文學的整體必然是整體的故事。一個地方的文學,必然是一個地方的歷史。香港文學是眾多作者的個人史總合而成的共同史。香港文學館,必然是另類香港歷史博物館。文學館除了保留資料和文物,也發揮歷史整理和反思的作用,建構當下的身分認同。文學館除了作為故事的搜集者和整理者,也同時是故事的生產者。一所推動創作的文學館,能鼓勵民眾參與編寫個人和共同的生命故事,從民間的角度書寫地區文化生活體驗。

文學作為生活

說文學就是生活,最明白不過。香港文學展現的就是香港生活體驗。無論是私人還是共同生活體驗的書寫,文學館也可以產生凝聚、延展和深化的作用。文學館可以讓原本屬於私人層面的生活體驗公共化,意思即是讓眾多的個人觀點互相連結,呈現出更為全面的圖景。文學館所建構的公共性不會扼殺私密性,也不會妨礙個人化。它讓生活的層次更為鮮明,更為多樣。它讓個人生活得到更多的關注,也讓公共生活得到更積極的參與。它為文學作為生活提供更廣闊的視野和更多角度的參考。

文學作為文學

文學的包容度和滲透性極高,可以跟很多其他事情拉上關係,但文學之為文學,有文學自身不可約化的特質和價值。文學可以而且必須以各種形態呈現為一所文學館,但文學館的最終意義是去庇護、培養和推展文學。我用了很多其他東西去說文學,卻沒有說文學本身是甚麼。這個問題之所以還要問,是因為我們的社會對文學的認知極度不足。文學絕對不是小眾的事情。我們每天也在接觸文學,只是我們並沒有察覺。對於一個有文學但人們卻不知道有文學的地方,我們需要一座文學館,讓文學變得可見,讓文學行動起來,讓文學變成我們的居所,讓文學說出我們的故事,讓文學進入我們的生活,讓文學成為所有人的文學。


2009年6月18日刊於《明報》「世紀」版
「編按」為副刊編輯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