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夢華錄》後記:過時的美學


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我每星期翻潮流雜誌,尋找最為當時得令的消費品作主題,寫了九十九篇短小的故事。流行文化大起大落,旋生旋滅,事隔只是十年,當中寫到的事物無一不早已過時。縱使如此,我依然相信,在這樣的物欲洪流中,不一定一切都是過眼雲煙。這當中涉及一種「物品的個人用法」,也即是把大量生產的、無個性的、非人的商品化為己用,成為獨特的生命體驗印記。所以,寫到每一件商品時,用的也是異常的,甚至是荒誕的聯想方式,目的是顛覆資本主義消費文化的既定邏輯,重新把消費品還原為「物」,並賦予它情感和經驗的意義。
體驗過後便變成記憶的密碼,必須經過解構還原,甚或是永遠無法還原了。所以有些故事,我已記不起當初為何這樣寫,又或者已經不能追溯,當初指涉何人何事。有的有所遇所知所見所感融合其中,有的純屬杜撰,但無論如何,總有一寫作之我的個人體驗在其中。九八、九九,我剛剛新婚,正值日劇當道,悠長假期,戀愛世紀,是木村拓哉、松隆子、竹野內豐、廣末涼子、金城武、深田恭子一眾日劇偶像的出道時期,青春湧動,欲望逼人。有這樣的背景,才會寫出這樣的一批故事。
潮物之中,多有電子通訊產品,當時都是時代尖端,開天闢地之作,但今天看來,卻統統如石器時代的遺物了。那時候手提電話才剛剛普及化,網路溝通還是ICQ,聽音樂還用MD,拍照還用菲林機,但資訊科技已經在巨變的開端。至於衣飾妝扮,當時的至型至美,今天可能如小丑乞丐之可笑可憐,這更是時裝之常理。當時在寫這些,好像隨波逐流,十幾年後回頭,卻像考古發掘,之間的落差,反而衍生出一層當初沒有的陌生和曖昧之感,以及想像的空間。
所謂故事,都不是正統的短篇或極短篇模式。當中有筆記的寫法,也有寓言的寫法,風格近於帶點黑色的瘋言誑語,但道來都不故作驚奇,反而似若日常。每篇不及千字,既交代人物的個人成長,但又寄託於幾個代表性的生活切片,環繞著一件「物品」開展其存在意義。而且都近乎沒有結局,有一種對未來的開放性。也不一定一篇一故事,有時一篇多故事,最多是一千字內十個人物十個故事。這跟我後來寫長篇小說,是各走極端。小說本無定法,可繁可簡,繁者天長地久,簡者盡在當下。歷史記憶和片刻體驗其實是時間性的一體兩面。
書中寫人物語言,用了不少廣東話,香港地道口語,就算不懂,用猜的也應相去不遠。語言之事,本來就必有模稜多義之處,而單憑前後脈絡,要理解故事應無問題。時代潮流的更替和地域文化的差異所造成的障礙,換一個角度看,也可以是豐富閱讀經驗的有利條件。
從一開始,這批故事就在古人筆記「夢華錄」的概念底下寫出。當年為了出版方面的考慮,改以較富時代感的名字《Catalog》發表,當中也有「錄」的意思。現在和其他三本同時期的書重出,終於可以用回本名《夢華錄》,聽來好像古老過時,但以現在時間壓縮的經驗而言,回首十多年前,真有夢幻前塵的感覺呢。而且在今天,「過時」或「不合時宜」,似乎比「適時」、「合時」更有意義。所以,我相信《夢華錄》的故事會像陳年舊酒一樣,越過時越有味道。至少,我個人是這樣覺得的。
我不是說懷舊,我是說一種過時的美學。An aesthetic of outdatedness.

二○一一年三月